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振华风光: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乔晓林)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作为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乔晓林,196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76年2月至1979年10月,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石坝河公社王家河大队担任会计;1979年11月至1980年7月,为甘肃省军区独立师战士;1980年8月至1982年7月,在高级军械学校弹药专业中专学习;1982年8月至1990年7月,在军械技术学院担任教员(其中1983年8月至1987年7月,在军械技术学院弹丸引信专业本科学习);1990年8月至1993年7月,在总后军械部担任助理员;1993年8月至1998年3月,在总参装备部担

任参谋;1998年4月至2012年3月,在总装计划部担任参谋、副局长(其中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在海军工程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习;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在海军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2012年4月至2015年9月,在总装《装备》杂志社担任社长;2015年10月至今在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业商会担任秘书长;2018年12月至2022年4月,在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00516.SZ)。

截至目前,乔晓林先生担任3家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在朝阳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在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00593.SZ);2021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专业性、独立性,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 事姓名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 数亲自出 席会议 次数以通讯 方式参 加会议 次数现场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会议次数缺席 会议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乔晓林666000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就有关事项发表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公司共召开0次战略委员会,6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0000
审计委员会6220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本人应参加2次,原因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对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晓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由本人担任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并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以上决议,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我们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经理层、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关注董事会决议、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等工作事项的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具体现场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日期事项
12023年11月12日 ~ 11月13日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沟通交流了2023年独立董事职责范围变化

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本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并对本人有关事项的询问及时进行解答,使本人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让本人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三、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相关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施工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的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2023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公司未开展收并购工作,亦不存在董事会针对收购事项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负责人变更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度,公司内部董事根据个人在公司担任的行政管理职务领取报酬,不领取董事薪酬;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领取立董事津贴,为每年税前6万元人民币;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个人在公司担任的行政管理职务领取报酬,报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专项奖励构成。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发表意见情况和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未对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负

责的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从行业、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为公司提出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2024年,我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从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发挥专业能力;促进公司内、外部的沟通与合作,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乔晓林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