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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钟锡君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胡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胡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勇先生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胡勇先生简历胡勇先生,中国籍,1971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7月至2007年6月,就职于宁波中化建进出口公司,担任农化事业部经理。2007年7月至今,任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年12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胡勇先生通过上海瀚笙鼎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0.1076%的股份,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亨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本公司

1.2887%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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