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777,016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72,266,552.40元(含税)。
2. 自2024年1月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8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110A012377号),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37,608,208.1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按照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477,756.6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03,099,931.72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18,437,378.84元。根据母公司报表、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18,437,378.84元。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777,016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72,266,552.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自2024年1月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度-2025年度)》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顺应了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度~2025年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能够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并按照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