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1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330,600,9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海康威视 | 股票代码 | 00241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方红 |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 | |||
电话 | 0571-88075998 ;0571-89710492 | |||
电子信箱 | hikvision@hikvision.com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化加速向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渗透,开创了全新的行业和商业模式,成就了一批零售、传媒、文娱、本地生活等领域的数字化时代巨头公司。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出台战略和规划来推动数字化技术的加速应用。2016年,中国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推动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并首次提出“数字中国”的概念。2021年,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数字中国”被确定为国家重要战略之一。
随着数字化和数字化转型的深入开展,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对于绝大多数以物理世界为中心构建的企业(可称为非数字原生企业),尤其是制造企业,过去已完成了大量的IT信息化工作,但对于其核心主营业务流程,缺乏启动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数据、缺乏基于数据实现智能控制和智能决策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仍然是众多企业最大的痛点。物理世界场景的数字化是数字化转型的基础单元。物理世界广泛存在的“信号”,需要借助丰富的感知能力来采集多维度、多类型的数据,才能实现在数字世界的映射。数字化转型需求具有用户个性化和高度碎片化的特征。不同行业之间、乃至相同行业内的不同主体,对数字化转型的诉求都不尽相同,将技术和用户需求深度结合,才能真正解决具体场景的数字化转型问题,让数字技术真正赋能业务。海康威视全面的感知能力助力更丰富的数据获取。海康威视以视频感知为基础,构建了包括可见光、热成像、雷达、X光等电磁波,声波、超声波等机械波,以及多种物理传感技术的全面感知体系。目前公司已有的物联感知产品系列多达数万种,涵盖前端摄像机、音频、传感等多个品类,可实现图像、声音、振动、温度等多维数据的全方位汇聚。
海康威视多元的数字技术推动更深层次的数据价值释放。海康威视凭借着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领域的深厚积累和对智能物联的深刻理解,推出了“云边融合、物信融合、数智融合”的能力架构,同时持续加大在基础算力和大模型建设上的投入和积累,不断提升数据处理与分析的能力。近期,海康威视创新推出观澜大模型,促进人工智能更广泛的价值落地。
海康威视深厚的行业理解力满足个性化的场景应用需求。目前海康威视已广泛覆盖10余个主行业、近90个子行业的500多个细分场景,在涉及生产生活、社会治理的诸多领域持续深耕。凭借渠道下沉以及长期与行业客户的交流合作,公司积累了深厚的行业理解力和用户洞察力,可以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个性化、定制化的数字化转型需求。
面对势不可挡的数字化转型浪潮,海康威视将以更全面的感知技术、更创新的数字技术助力数字化转型主体夯实数据底座;以更丰富的产品体系、更强大的平台能力响应各行各业高度定制化的数字化转型需求;以更广泛的渠道覆盖、更开放的合作伙伴生态加速数字化转型的规模化落地,助力政府服务便捷高效、企业经营提质增效、人民生活智慧安康。
公司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89,339,856,855.68 | 83,166,321,681.14 | 83,166,321,681.14 | 7.42% | 81,420,053,539.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107,621,359.66 | 12,837,342,061.07 | 12,837,704,462.49 | 9.89% | 16,800,411,032.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665,962,325.65 | 12,330,695,878.62 | 12,331,058,280.04 | 10.83% | 16,444,723,630.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623,254,305.92 | 10,164,135,382.38 | 10,164,135,382.38 | 63.55% | 12,708,524,686.9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520 | 1.370 | 1.370 | 10.95% | 1.81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20 | 1.370 | 1.370 | 10.95% | 1.8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64% | 19.62% | 19.62% | 0.02% | 28.99%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38,848,007,548.55 | 119,233,282,761.47 | 119,234,833,850.69 | 16.45% | 103,864,543,195.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6,354,265,540.14 | 68,389,154,548.76 | 68,389,337,524.32 | 11.65% | 63,460,886,665.2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年度财务报表。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6,201,189,412.53 | 21,369,596,985.36 | 23,704,377,795.74 | 28,064,692,662.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11,255,388.03 | 3,526,612,628.85 | 3,513,299,100.33 | 5,256,454,242.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54,094,332.67 | 3,482,034,300.29 | 3,425,870,315.02 | 5,203,963,377.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85,523,507.64 | 4,311,914,370.44 | 4,887,462,618.15 | 10,709,400,824.9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24,84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56,222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 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6.48% | 3,403,879,509 | - | - | 3,403,879,509 | 质押 | 50,000,000 | ||
龚虹嘉 | 境外自然人 | 10.32% | 962,504,814 | - | - | 962,504,814 | 质押 | 190,548,700 | ||
杭州威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3% | 450,795,176 | - | - | 450,795,176 | 质押 | 18,100,000 |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 | 其他 | 4.58% | 427,000,000 | -5,000,000 | - | 427,000,000 | - | - |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49% | 232,307,903 | - | - | 232,307,903 | - | - | ||
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6% | 182,510,174 | - | - | 182,510,174 | 质押 | 48,300,000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 | 国有法人 | 1.94% | 180,775,044 | - | - | 180,775,044 | - | - | ||
胡扬忠 | 境内自然人 | 1.67% | 155,636,477 | 390,000 | 116,727,358 | 38,909,119 | - |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69% | 64,700,691 | - | - | 64,700,691 | - |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58% | 53,720,436 | 2,256,602 | - | 53,720,436 | -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同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境外自然人股东龚虹嘉先生与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陈春梅女士为夫妻关系;公司境内自然人股东胡扬忠先生同时持有杭州威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1、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2022年9月15日、2022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2022年10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2022-049号)、《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公告》(2022-050号)、《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6号)、《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报告书》(2022-057号)。2022年10月1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20,96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723%,最高成交价为29.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7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81,024.6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59号)。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22-063号、2022-066号)。截至2022年12月30日,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2月30日,符合回购方案中关于回购实施期间的要求。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987,83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9,430,920,624股)的0.7103%,最高成交价为
35.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43,476,488.5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4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001号)。2023年1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股份为66,987,835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430,920,624股)的0.7103%,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430,920,624股变更为9,363,932,78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002号)。
2、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
2023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森思泰克”)新增注册资本239,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海康威视拟增资134,520.00万元人民币,持有石家庄森思泰克不低于56.0969%股权;同时,石家庄森思泰克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引入一个或多个战略投资者投资金额共计105,280.00万元人民币,获得石家庄森思泰克不超过43.9031%股权,最终增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以挂牌认购成交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2023-005号)。
2023年2月24日,本次增资事宜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截至挂牌公告期满,“石家庄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最终确定二名意向投资者为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阡陌青荷”)以及由秦屹(自然人)与芜湖森思英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森思英沃”)两名投资方组成的联合体。2023年3月28日,公司与阡陌青荷、森思英沃、秦屹签署了《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海康威视拟通过协议增资方式,以股权作价增资134,5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34,520.00万元人民币,持有石家庄森思泰克56.0969%股权。战略投资者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的形式参与增资,共计增资105,28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05,280.00万元人民币,获得石家庄森思泰克43.9031%股权。增资完成后,石家庄森思泰克注册资本由1.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39,801.00万元人民币,海康威视将持有石家庄森思泰克56.0969%的股权,仍将维持对石家庄森思泰克的控股权,合并其财务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2023-009号)。
3、公司控股股东披露及实施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的通知,中电海康拟自2023年10月1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拟增持价格不高于人民币40元/股(含),具体根据海康威视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自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9日,中电海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71,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672%,增持股份金额200,160,059.77元(不含交易费用),中电海康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2024年1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033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01号)。
4、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披露及实施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收盘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的通知,电科投资于2024年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19,906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0,363,848.49元。电科投资拟自2024年1月16日起6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2024年1月16日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电科投资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6日,电科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853,66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378%,增持股份金额400,027,006.81元(不含交
易费用),电科投资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2024-002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05号)。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稳步推进分拆海康机器人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事宜2023年3月7日,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机器人”)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52号),交易所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2023-008号)。深交所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121号),海康机器人已于2023年5月17日提交《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深交所于2023年6月30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218号),海康机器人已于2023年7月27日提交《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深交所于2024年1月15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01001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宗年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