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5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68亿元,母公司层面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1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亏损3.97亿元,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39亿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