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A座14-16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历史沿革: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业务资质:苏亚金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拥有从业人员832人,其中合伙人49人。拥有注册会计师348人,其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187人。
业务信息:苏亚金诚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4.3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3亿元。2023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客户37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费总额合计0.79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零售业等。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7家,苏亚金诚具备公司所在行业的执业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3年底,苏亚金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苏亚金诚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相关民事诉讼1例,目前尚在审理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涉及人员4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罗振雄,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5月至今在苏亚金诚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亚威股份(002559)、图南股份(300855)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珍珍,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7月至今在苏亚金诚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200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7月起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5家,IPO公司2家,挂牌公司1家。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拟任项目合伙人罗振雄、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珍珍、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10万元,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苏亚金诚及其从业人员提供的资格证照、过往审计经历情况等资料进行了审核,一致认可苏亚金诚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苏亚金诚在担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苏亚金诚营业执业证照等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