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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进山)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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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进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任期内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工作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进山,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就职于深圳技师学院。现任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历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第六届董事会会议9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在议题审议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材料,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与公司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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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第六届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及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任期内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909002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其他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职,提供专业意见。本报告期任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应参加审计委员会次数实际参加审计委员会次数应参加提名委员会次数实际参加提名委员会次数
6622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本人在任期内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12月28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与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2023年1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中,就公司与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中,就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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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年4月3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5、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中,就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会计政策变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23年8月14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7、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中,就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调整公司2023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8、2023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中,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新一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特别关注内部审计、内控监督与评价工作。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部审计的实施情况以及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重点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状况,并对公司提交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在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列席了年度报告审计多次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就财务报告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关注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认真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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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资料、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基于客观事实和相关法律规章,形成审慎的独立意见;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密切关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监督公司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

3、积极与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4、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顺畅沟通,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5、不断加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动向、行业动态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切实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和了解;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和内审负责人等进行有效沟通,掌握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认为公司保持了较好的规范运作水平。

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公司及时向本人提供了所有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重大决策文件等;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与本人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传递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决策进展;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履职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与支撑。综上,公司积极配合,确保本人能够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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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

2023年,在任期内审议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等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说明了公司经营情况,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评估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了解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等信息,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选举董事

提名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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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具备的专业知识、职业经历能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规范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薪酬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有利于更好地激发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绩效考核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在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诚地执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决策过程,逐一审查审议全部议案,并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客观地提出本人的观点,谨慎地使用本人的投票权,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加强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本人联系方式: 594961779@qq.com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进山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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