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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6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3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超过150人。

2023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4,763.86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4,075.25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476.38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家

2023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062.18万元

2023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胡蕴2005年2005年2001年2022年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瑾2019年2015年2019年2021年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红薇2001年2002年1998年2022年3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胡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瑾、拟定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红薇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50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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