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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雷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雷能”、“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新雷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2号)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849,0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0,576,787.3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33,169,931.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47,406,856.27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094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对子公司实施项目的相关专户与上述主体、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额
1特种电源扩产项目94,943.3576,147.87
2高可靠性SiP功率微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16,684.6414,508.05
35G通信及服务器电源扩产项目11,273.259,370.05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9,655.728,714.72
5补充流动资金47,000.0046,000.00
合计189,556.96154,740.69

注: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7,406,856.27元,少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以上表格中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涉及延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额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1特种电源扩产项目94,943.3576,147.8726,356.66
2高可靠性SiP功率微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16,684.6414,508.055,712.56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项目及投资进展,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1特种电源扩产项目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2高可靠性SiP功率微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确定的,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延期等原因导致该项目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特种电源扩产项目”及“高可靠性SiP功率微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0月延期至2025年10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结合现阶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特种电源扩产项目”、“高可靠性SiP功率微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10月。上述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会的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谨慎性、实事求是的原则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俊文肖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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