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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企业稳定发展,公司计划向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申请借款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日常经营所需。本次借款额度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借款期限内可随借随还,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鉴于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方名称: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0年05月14日执行事务合伙人:赵积清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659001555582526T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4-112室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赵积清先生

控股股东新疆惠伦与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34%。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赵积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34%;新疆惠伦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40,327,3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36%,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赵积清先生。控股股东新疆惠伦与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赵积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与其之间的往来为关联往来。

(三)新疆惠伦、赵积清先生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借款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可随借随还。

2、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

3、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2,054.5917,965.98
负债总额16,773.9912,626.30
净资产5,280.595,339.69
项目2023年1-12月 (未经审计)2022年1-12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
利润总额-59.10155.36
净利润-59.1051.59

4、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合理,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其经营和发展需求,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议和办理具体借款事项,并签署借款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新疆惠伦、赵积清先生申请借款额度是交易各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缓解公司融资压力,以及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和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000万元,系新疆惠伦提供给公司的借款本金。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同意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和降低外部融资风险,支持公司稳定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开展本次业务,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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