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恒逸石化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8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7号)核准,恒逸石化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发行170,592,433股股份、向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达集团”)发行75,124,910股股份、向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惠化纤集团”)发行75,124,91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恒逸石化向不超过10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300,000万元配套资金。
2019年1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768,115.00股募集配套资金,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80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949,999,987.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39,088,768.0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10,911,218.99元。
上述募集资金2,949,999,987.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32,574,999.89元后的余额2,917,424,987.11元,已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中心开立的393575676554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97000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①2019年2月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136,667.38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时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存款类金融产品获得收益917.71万元,已经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公司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为295,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3,908.8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1,091.1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年产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 | 98,500.00 | 93,500.00 | 93,647.49 | -147.49 | 注1 |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28,170.00 | 28,170.00 | 25,621.70 | 2,548.30 | 注2 |
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 | 8,500.00 | 8,500.00 | 8,399.34 | 100.66 | 注2 |
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 | 145,000.00 | 416.05 | 416.05 | 0.00 | |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20,500.00 | 5,283.95 | 3,406.99 | 1,876.96 | 注2 |
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 636,000.00 | 75,600.00 | 76,593.79 | -993.79 | 注3 |
收购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100%股权 | 80,700.00 | 80,700.00 | 80,700.00 | 0.00 | |
合计 | 1,017,370.00 | 292,170.00 | 288,785.36 | 3,384.64 | -- |
注1:上表所列“差异金额”为-147.49万元,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注2:因与部分供应商约定的合同款项付款周期较长等原因,待项目结项后,公司按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注3:上表所列“差异金额”为-993.79万元,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零星闲置募集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2年3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5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截至2022年7月27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4,600,000.00元,剩余金额2,985,4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8110801012002491742募集资金专
户。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84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审阅、验资服务费、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300,000.00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不含税)为16,320,754.72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679,245.28元。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3年7月28日,公司已将1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7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6月16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300,000.00万元),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截至2022年7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为人民币1,042,688,264.58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42,688,264.5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 | 70,000.00 | 33,398.74 | 33,398.74 |
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 230,000.00 | 70,870.09 | 70,870.09 |
合计 | 300,000.00 | 104,268.83 | 104,268.83 |
(3)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300,000.00元(含税),其中承销费用人民币14,600,000.00元(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00,000.00元(含税)。截至2022年7月28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550,000.00元(含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62,264.15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 | 置换不含税金额 |
律师费用 | 754,716.98 | 754,716.98 |
会计师费用 | 566,037.74 | 566,037.74 |
资信评级费用 | 141,509.43 | 141,509.43 |
合计 | 1,462,264.15 | 1,462,264.15 |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632.0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67.92万元,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 原因 |
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 | 256,500.00 | 70,000.00 | 33,398.74 | 36,601.26 | 项目尚未完成 |
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 385,000.00 | 230,000.00 | 119,985.06 | 110,014.94 | 项目尚未完成 |
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 原因 |
合计 | 641,500.00 | 300,000.00 | 153,383.80 | 146,616.20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月30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5月9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27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一)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零,具体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实施单位 |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余额 | 备注 |
公司 |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中心 | 393575676554 | 0.00 | 2022年11月22日该账户注销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2001835210000167 | 0.00 | 2022年11月9日该账户注销 | |
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 | 8110801012501591022 | 0.00 | 2022年11月28日该账户注销 | |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 | 32250199733700000338 | 0.00 | 2022年6月15日该账户注销 |
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海宁支行营业部 | 358475684447 | 0.00 | 2023年10月17日该账户注销 |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 1202090129901153131 | 0.00 | 2022年12月9日该账户注销 |
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 398776282431 | 0.00 | 2022年11月30日该账户注销 |
合计 | 0.00 |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144,984.13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45,158.93万元;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178.5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结余为0.00万元,利息收入、存款类金融产品收益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78.56万元(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超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3.36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实施单位 |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余额 | 备注 |
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8110801012002491742 | 24.58 | 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实施单位 |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余额 | 备注 |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8110801011302491896 | 4.02 | 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8110801011402491881 | 0.00 | 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8110801012402492678 | 149.96 | 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合计 | 178.56 |
除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外,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FTN782370007679和FTN788870007359账户已分别于2023年2月6日和2023年12月11日注销,上述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以前全部使用完毕,本期销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已经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及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太仓逸枫),将该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收购杭州逸暻100%股权以及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结余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零星闲置募集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配套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附表1-1)。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6月16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附表1-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前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太仓逸枫),将该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收购杭州逸暻100%股权以及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通过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有限”)间接持有杭州逸暻100%股权拟转让给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的杭州逸暻100%股权参照标的公司2023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为依据,经客观审慎评估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截至2023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0,322.80万元,评估值为88,755.42万元。各方一致同意,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88,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88,000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实现转让收益44,897.34万元。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审计机构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其鉴证结论为:恒逸石化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恒逸石化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 ||||||||||
2023年度 | ||||||||||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91,091.1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8,785.3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6,3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3.69%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 | 否 | 不超过 93,500.00 | 93,500.00 | 93,647.49 | 100.16% | 2020年8月 | 7,257.25 | 否 | 否 | |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不超过 28,170.00 | 28,170.00 | 25,621.70 | 90.95% | 2020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 | 否 | 不超过 8,500.00 | 8,500.00 | 8,399.34 | 98.82% | 2019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 | 是 | 不超过 141,500.00 | 416.05 | 416.0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是 | 不超过 20,500.00 | 5,283.95 | 3,406.99 | 64.4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5,870.00 | 131,491.5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下游需求疲软等原因,部分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2月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47,288,319.7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其中: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41,188,319.73元;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6,100,000.00元。2019年6月18日,公司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31,666,503.9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因与部分供应商约定的合同款项付款周期较长等原因,待项目结项后,公司按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 |
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零星闲置募集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1-2: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
2023年度 | ||||||||||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98,367.9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689.1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383.8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不超过 70,000.00 | 70,000.00 | 33,398.74 | 47.71% | 2021年1月、8月 | 6,105.52 | 否 | 否 | |
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 否 | 不超过 230,000.00 | 230,000.00 | 25,689.16 | 119,985.06 | 52.17% | 2023年5、12月部分投产 | -3,415.06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00,000.00 | 25,689.16 | 153,383.8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下游需求疲软等原因,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6月16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了上述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至2022年7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为人民币1,042,688,264.58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1,550,000.00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42,688,264.58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62,264.15元(不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1,044,150,528.73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45,158.93万元,不存在到期未归还的情形。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44,984.13万元,其中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45,158.9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8.56万元,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超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3.36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2023年度 | |||||||||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 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太仓逸枫) | 75,600.00 | 76,593.79 | 101.31% | 2020年及2022年6月 | -12,035.36 | 不适用 | 否 | |
收购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100%股权 | 80,700.00 | 80,700.00 | 100.00% | 不适用 | 2,582.01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56,300.00 | 157,293.79 | -9,453.35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太仓逸枫),将该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下游需求疲软等原因,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1: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系实际投资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注2:2023年12月19日,公司将通过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杭州逸暻100%股权转让给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毛宗玄 | 朱 玮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