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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运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6次会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2-17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关于拟购买房产并签署〈房产买卖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3-29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4-28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10、《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11、《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5-22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8-25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10-27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内部制衡作用。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决策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决议的执行进行了严格监督,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其职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

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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