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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充分利用自身专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2023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曾小青先生、独立董事徐杨先生和董事季献华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曾小青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时担任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2023年5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曾小青先生、独立董事余刚先生和董事和丽女士。其中,独立董事曾小青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2-171、《关于拟购买房产并签署〈房产买卖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3-29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4-28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10、《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11、《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8-25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2023-10-27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认真审阅公司的内审部门工作计划,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推动了公司规范运行。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相关内控手段已基本覆盖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能够防范并及时发现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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