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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京源环保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京源环保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8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34元。截至2020年4月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384,742,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994,125.28元,募集资金净额342,748,074.72元。

截至2020年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1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45,495,171.8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120,860.01元;于2020年

日起至2023年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345,495,171.86元(含置换预先投入资金13,120,860.0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706,002.4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952,566.52元。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公开发行33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25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450.00万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32,800.00万元。截至2022年8月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5,452,830.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7,047,169.80元。上述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521号”验资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866号”鉴证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

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55,255,708.70元,其中: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00,806.52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6,676,060.4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多个专项账户的原因为分别存放投资项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并于2020年4月2日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结项,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银行3个账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募投项目存在尚需支付项目的工程尾款、设备款及质保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银行账户尚有节余,为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50330188000226243105,797,600.00---已销户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5033018800022632534,636,900.00---已销户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50330188000226407136,000,000.00---已销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506068888885682,059,828.761,952,566.52活期
合计358,494,328.761,952,566.52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58,494,328.76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42,748,074.72元存在差额,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中有15,746,254.04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已扣发行费)342,748,074.72
加:利息收入4,712,817.29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345,495,171.86
其中:投资项目使用170,724,096.74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136,771,075.12
超募资金补流23,500,000.00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4,500,000.00
减:账户销户余额转出11,018.98
减:手续费等2,134.65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952,566.52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多个专项账户的原因为分别存放投资项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408810100100799870101,160,800.0030,778,815.01活期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51754500001130140,000,000.0045,576,923.00活期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1504881623690986,839,200.00320,322.48活期
合计328,000,000.0076,676,060.49

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已扣发行费)327,047,169.80
加:利息收入净额(利息收入-手续费)4,884,599.39
赎回通知存款及理财655,000,000.00
减:存入通知存款及购买理财655,000,000.00
项目投入78,708,048.27
归还银行借款22,5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154,047,660.43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76,676,060.49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2023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京源环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京源环保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023年度,京源环保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编制单位: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42,748,074.7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706,002.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5,495,171.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105,797,600.00125,448,374.72125,448,374.727,853,872.40125,592,613.89144,239.17100.112022年6月-1,289,262.25否(注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4,636,900.0043,299,700.0043,299,700.001,852,130.0045,131,482.851,831,782.85104.232022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36,000,000.00136,000,000.00136,000,000.00---136,771,075.12771,075.12100.572021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76,434,500.00304,748,074.72304,748,074.729,706,002.40307,495,171.86
超募资金投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资金需求66,313,574.7238,000,000.0038,000,000.00---38,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66,313,574.7238,000,000.0038,000,000.00---38,000,000.00------
合计342,748,074.72342,748,074.72342,748,074.729,706,002.40345,495,171.86----------1,289,262.2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用募集资金13,120,860.0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2),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54),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1,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1,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5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3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因募投项目存在尚需支付项目的工程尾款、设备款及质保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银行账户尚有节余。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831.36万元(不包括利息)用于“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本期实现净利润为-128.93万元,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当年业务量未达到预期,产能利用率不足。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编制单位: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27,047,169.8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8,217,785,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5,255,708.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240,207,969.80240,207,969.80240,207,969.8077,892,995.7578,708,048.27-161,499,921.5332.77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86,839,200.0086,839,200.0086,839,200.00324,789.8986,547,660.43-291,539.5799.66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0.009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27,047,169.80327,047,169.80327,047,169.80168,217,785.64255,255,708.7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74.51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本年度尚未产生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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