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按制造业统计) | 513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就该聘任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23年4月21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工作方案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事务所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天健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天健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五、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并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协同公司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人员与审计机构的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具体协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安排,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天健事务所关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安排,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密切关注审计过程,及时了解审计进度,要求天健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有序完成审计工作,确保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就2023年审计结论、关注事项作了充分交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4、在董事会审阅2023年年度报告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等事项进行审议,形成决议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