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3000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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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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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3000007号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厦门信达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厦门信达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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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韩磊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舒玲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18日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号)核准,公司向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6,569,7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8,796,898.7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6,686,763.20元、其它发行费用(不含税)2,146,081.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964,054.3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14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3000001号)。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836.9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836.9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1,210.8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6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 | 4100200919100072952 | 40,694.47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 | 4100200919100072704 | 37,340,884.98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 | 4100200919100072828 | 40,950.94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352000661013001240477 | 312,117,520.36 |
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352000661013001240553 | 44,834,408.48 |
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 129920100100547585 | 10,277,650.82 |
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 129920100100547609 | 9,540.89 |
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 129920100100547463 | 7,447,167.48 |
—— | 合 计 | —— | 412,108,818.4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不适用。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523.7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置换金额为6,242.03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也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认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8日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996.41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836.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836.9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RFID电子标签新建项目 | 否 | 32,011.64 | 32,011.64 | 830.37 | 830.37 | 2.59% | 2026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479.11 | 4,479.11 | 0.00 | 0.00 | 0.00% | 2026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2,256.81 | 2,256.81 | 75.23% | 2023年12月 | -49.65 | 是 | 否 |
4S店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3,257.17 | 3,257.17 | 2,231.26 | 2,231.26 | 68.50%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 | 否 | 4,000.00 | 4,000.00 | 270.07 | 270.07 | 6.75%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248.49 | 20,248.49 | 20,248.49 | 20,248.4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69,996.41 | 69,996.41 | 28,836.98 | 28,836.98 | —— | —— | -49.65 | —— | ——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RFID电子标签新建项目和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土地挂牌时间晚于预期,项目建设顺延。 4S店升级改造项目的个别门店在报告期内虽未完成最终验收,但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6,523.7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继续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