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已消除,且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此,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目前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2年6月15日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公司仍存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目前公司股票仍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为“ST实达”,股票代码600734不变,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拟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9,226.2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547.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9.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14.46万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1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6202101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2年12月7日,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号)。2023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304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3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9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前述处罚决定书所涉及的问题高度重视并进行积极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指标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且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6条,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四、其他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8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1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前,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