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1 | 2023年1月1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2 | 2023年4月1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
3 | 2023年4月2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5、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 | |||
4 | 2023年5月1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审核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5 | 2023年6月2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股权激励计划暨收购员工所持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 2023年8月2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 | 2023年10月1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8 | 2023年11月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未发生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调查、查阅相关资料,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体系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完善,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及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购销商品,且金额不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2024年度,监事会仍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拓展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有效监督职能和作用,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