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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53,782.74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63,041,211.83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3月31日为1,873,373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9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406,879.86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5%;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5,031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75,528.7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2,382,408.62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4.39%。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及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公司发展阶段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旨在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回应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并已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认为,本次派息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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