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11 月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该项解释生效日期为2023 年1 月1 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于2022年1月1日) | |||
项目 | 调整前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408,864.68 | 74,197.63 | 11,483,062.31 |
未分配利润 | 521,777,405.70 | 74,197.63 | 521,851,603.33 |
合并资产负债表(于2022年12月31日) | |||
项目 | 调整前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625,764.33 | 185,231.55 | 16,810,995.88 |
未分配利润 | 594,943,708.14 | 185,231.55 | 595,128,939.69 |
合并利润表(2022年度) | |||
项目 | 调整前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16,833,251.53 | -111,033.92 | 16,722,217.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9,540,642.89 | 111,033.92 | 149,651,676.81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母公司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于2022年1月1日) | |||
项目 | 调整前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914,768.80 | 74,197.63 | 10,988,966.43 |
未分配利润 | 510,978,596.33 | 74,197.63 | 511,052,793.96 |
资产负债表(于2022年12月31日) | |||
项目 | 调整前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157,895.17 | 185,231.55 | 16,343,126.72 |
未分配利润 | 581,907,660.38 | 185,231.55 | 582,092,891.93 |
利润表(2022年度) | |||
项目 | 调整前 | 影响金额 | 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16,756,216.54 | -111,033.92 | 16,645,182.62 |
净利润 | 147,303,404.50 | 111,033.92 | 147,414,438.42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