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余额明细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19号 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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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余额明细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19号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达)编制的《关于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余额明细表》及其编制说明。
一、 管理层的责任
中海达管理层的责任是依据《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铭勘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铭勘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相关内容,并按照《编制说明》中的编制基础编制《关于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余额明细表》,中海达管理层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余额明细表》发表审核意见。
三、 工作概述
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19号 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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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关于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余额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中海达《关于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余额明细表》,已经依据《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铭勘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铭勘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相关内容,并按照《编制说明》中的编制基础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特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余额的实际情况。
五、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与上述特定财务数据有关,不应将其扩大到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本审核报告仅供中海达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19号 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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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余额明细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签字盖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彭敏琴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秋兰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余额明细表的编制说明
一、深圳中铭基本情况
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中铭勘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铭”)于2008年10月30日经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6103686610。设立时,公司名称为“深圳市中铭勘测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徐兴亮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60%,张小珍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40%,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时,公司的注册资本结构如下:
投资者名称 | 金额(元) | 持股比例(%) |
徐兴亮 | 600,000.00 | 60.00 |
张小珍 | 400,000.00 | 40.00 |
合 计 | 1,000,000.00 | 100.00 |
2018年3月15日,新股东深圳市睿创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认购深圳中铭的新增股本677,662.00元,认购总金额为人民币10,850,000.00元,其中677,662.00元计入公司股本,其余10,172,338.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18年12月25日,深圳市睿创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兴亮、张小珍分别向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677,662.00股,2,373,670.00股,2,000,000.00股。此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者名称 | 金额(元) | 持股比例(%) |
徐兴亮 | 7,121,010.00 | 31.60 |
张小珍 | 6,000,000.00 | 26.62 |
深圳市前海中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50,000.00 | 2.44 |
深圳市迅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 | 0.22 |
刘晨 | 420,000.00 | 1.86 |
梁清 | 100,000.00 | 0.44 |
黄文华 | 80,000.00 | 0.35 |
任叶锋 | 80,000.00 | 0.35 |
雷捷 | 80,000.00 | 0.35 |
姜同霖 | 70,000.00 | 0.31 |
宁伙南 | 70,000.00 | 0.31 |
投资者名称 | 金额(元) | 持股比例(%) |
蔡燕华 | 70,000.00 | 0.31 |
潘江海 | 60,000.00 | 0.27 |
李艳飞 | 60,000.00 | 0.27 |
胡亚江 | 60,000.00 | 0.27 |
深圳市伯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260,000.00 | 5.60 |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406,652.00 | 28.43 |
合 计 | 22,537,662.00 | 100 |
根据深圳中铭2019年1月4日股东会决议,深圳中铭同意股东徐兴亮、张小珍将3,963,732.00股股份转让至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深圳中铭的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者名称 | 金额(元) | 持股比例(%) |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0,370,384.00 | 46.0136 |
徐兴亮 | 5,340,758.00 | 23.6970 |
张小珍 | 3,816,520.00 | 16.9340 |
深圳市伯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260,000.00 | 5.5906 |
深圳市前海中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50,000.00 | 2.4404 |
深圳市迅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 | 0.2219 |
刘晨 | 420,000.00 | 1.8635 |
梁清 | 100,000.00 | 0.4436 |
黄文华 | 80,000.00 | 0.3550 |
任叶锋 | 80,000.00 | 0.3550 |
雷捷 | 80,000.00 | 0.3550 |
姜同霖 | 70,000.00 | 0.3106 |
宁伙南 | 70,000.00 | 0.3106 |
蔡燕华 | 70,000.00 | 0.3106 |
潘江海 | 60,000.00 | 0.2662 |
李艳飞 | 60,000.00 | 0.2662 |
胡亚江 | 60,000.00 | 0.2662 |
合 计 | 22,537,662.00 | 100 |
二、协议约定情况(编制背景)
根据公司与深圳中铭、及股东1徐兴亮、股东2张小珍(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
签订的《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铭勘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公司与深圳中铭、业绩承诺方签订的《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铭勘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对业绩承诺期满应收账款回收的承诺如下:
1、对于深圳中铭 2017 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即减去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下同)不超出600万元(考核限额);
2、对于深圳中铭在业绩对赌期内产生的应收账款(即2018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不超出1,700万元(考核限额);
3、若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超过上述标准,则公司可要求业绩承诺方在公司或深圳中铭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后30日内就应收账款的回收差额(回收差额=应收账款净额-考核限额)以货币方式向甲方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额=应收账款回收差额(备注:业绩承诺方按照本次股权转让额相应比例分摊)
补偿额支付后的三年内,如相应的应收账款能实现部分收回,则补偿额可对应退回(收回额=退回补偿额,直至补偿额全部回补为止),超出三年,即使相应的应收账款继续能收回,补偿额也不再退回。
三、特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余额明细表
特定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下同)及坏账准备(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下同)余额明细表包括:
1、深圳中铭2017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明细表;
2、深圳中铭在业绩对赌期内(即2018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产生的应收账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不考虑债务重组)的应收账款原值明细表;
3、深圳中铭在业绩对赌期内(即2018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产生的应收账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不考虑债务重组)的应收账款于2020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明细表。
四、编制依据及编制基础
(一)编制依据
特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余额明细表编制依据为:《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铭勘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铭勘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相关内容。
(二)编制基础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和编制;
2、按照深圳中铭制定的财务制度及会计政策;
3、深圳中铭业绩对赌期内产生的应收账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不考虑债务重组)的应收账款原值是指:业绩对赌期内产生的应收账款于2020年末的应收账款原值余额减去2021年至2023年年末收回的货币资金。深圳中铭通过债务重组给客户豁免的部分,不作为应收账款的收回;
4、深圳中铭在业绩对赌期内产生的应收账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不考虑债务重组)的应收账款于2020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是指:业绩对赌期内产生的应收账款于2020年末的应收账款原值,相应的于2020年末的坏账准备余额。
五、应收账款整体情况
(一)深圳中铭2017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表
项目 | 金额 |
应收账款净额 | 1,829,749.67 |
(二)深圳中铭在业绩对赌期内(即2018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产生的应收账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不考虑债务重组)的应收账款原值表
项目 | 金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原值(不考虑债务重组) | 192,281,072.93 |
(三)深圳中铭在业绩对赌期内(即2018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产生的应收账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不考虑债务重组)的应收账款于2020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表
项目 | 金额 |
对赌期内产生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于2020年12月31日计提的坏账准备 | 18,989,611.73 |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