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78,531,314.31元,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675,977.36元。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7,871,478.1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1,318,188.37元。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2024年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需求,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后续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执行相关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 相关审核意见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
发展的需要所做出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说明。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