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24-009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海达 | 股票代码 | 30017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宏矩 | 张赟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13号楼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13号楼 | ||
传真 | 020-28688200 | 020-28688200 | ||
电话 | 020-22883958 | 020-22883958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zhdgps.com | zhengquan@zhdgps.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高精度定位技术产业链相关软硬件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深化北斗精准位置行业应用,着力提供时空信息解决方案。近年来,经过公司对行业市场不断地探索和实践,目前已构建测绘测量装备业务、北斗高精度行业应用业务、特殊机构高精度应用业务、智能驾驶与导航控制应用业务、时空数据及信息化业务与科技旅游业务五大核心业务板块。
(1)测绘测量装备业务:
公司为行业客户提供GNSS高精度定位接收终端、全站仪、三维激光测量系统、无人机、侧扫声呐、单波束测深仪、多波束测深仪、ADCP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无人船等涉及海陆空全空间范围的各种类型测绘测量装备产品,用于采集各类空间地理信息要素、输出位置信息及空间地理数据等信息,为行业客户提供统计调查、研究决策、科研考察、安全防控等参考依据,有效提升各领域的信息化水平和作业效率。广泛应用于地理空间测绘、自然资源调查、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测量、水文信息勘测、水域地形测绘、巡检等领域,服务于全国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文水利、应急管理等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从事测绘测量工程的单位。测绘测量装备业务根据产品技术路线主要涵盖地理信息测绘装备、三维激光测量装备和海洋探测装备等产品业务线。
(2)北斗高精度行业应用业务:
公司主要面向铁路、电力、通讯、石油石化、应急管理等特定行业客户提供涵括地基增强系统CORS网建设与运维服务、北斗高精度位置云平台、北斗高精度定位装备、高精度行业专题图的移动数据采集生产与应用的综合行业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向特定行业客户提供北斗高精度地基增强系统CORS网建设、高精度位置运维服务以及北斗高精度室内外一体化位置服务等解决方案;
2)向特定行业客户的高危场景提供北斗安全防护解决方案,保障特殊场景作业人员的人身、列车行车及资源资产安全;
3)基于位移形变监测预警软硬件整体解决方案实现在线实时位移安全监测,聚焦北斗高精度定位技术在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矿山、大坝、高压电线及高温高压管道沿线等领域的安全监测应用。
4)利用无人机搭载三维激光雷达装备采集和处理电网沿线数据,获取电力线、电塔及通道地物的点云数据,检测对架空输变电线路通道及其附属设施,实现危险点预警、综合工况模拟、交叉跨越分析、杆塔变形等检测,保障输电线路安全运行。
(3)特殊机构高精度应用业务:
公司依托北斗高精度定位技术,融合光电、激光雷达、海洋声呐等技术,实现空间信息的快速精准获取,并形成高精度系统方案交付予特定对象客户,相关主要产品技术有自准定位定向系统、工业级激光雷达、海洋声呐探测等,相关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国产化优势明显。其中,自准定位定向系统是通过结合光学全站仪和北斗高精度卫星定位实现自主定位、自主定向的设备系统,用于特殊机构装备领域的瞄准和设备标校功能;工业级激光雷达产品用于特殊场地的三维地貌快速建模;海洋声呐探测产品则主要用于特种作业船只所需的水声目标探测与识别、水声通信与数据传输、水声导航与测绘,获取水下地形地貌及水文信息。
(4)智能驾驶与导航控制应用业务:
公司依托于公司北斗高精度定位和时空智能技术为基础支撑,融合新一代通信技术、遥感、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新兴技术,形成智能化解决方案应用于自动驾驶、智慧农业、建筑施工等领域,主要包括智能驾驶车载高精度业务、机械控制业务。
1)智能驾驶车载高精度业务:公司主要为乘用汽车、商用汽车和特种车辆(包括农业机械车、港口集卡、工地工程车、无人物流配送车、港口集卡等)的辅助驾驶或自动驾驶提供车载高精度定位方面的产品解决方案、技术支持与服务,主要包括:
①车载端软硬件产品及产品解决方案:高精度定位天线、车载组合型(4G/5G+GNSS)天线、高精度定位单元、惯性测量单元、电动方向盘、显控终端、地图定位传感器(IPM)、高精度定位算法服务及基于相关硬件产品帮助实现辅助/自动驾驶的定位导航的解决方案等;
②适用于智能驾驶的高精度地图前端数据采集系统、众包采集装备及后端数据处理软件平台和数据采集加工服务;
③适用于智能驾驶的高精度位置基础设施组网建设,可提供星基与地基增强技术融合在车端的应用。
2)机械控制业务:公司基于多年在GNSS、激光、声呐、传感器、控制技术、信息可视化、数据存储及无线传输等技术研发的积累,为建筑施工、矿山采掘等行业用户提供多种类机械控制系统和智能施工管理平台及相关综合解决方案,实现对施工机械(包括复合地基、土石方和路面等种类)的实时引导和自动控制,主要应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港航等各类基础建设和挖掘工程领域。
(5)时空数据及信息化业务与科技旅游业务
1)时空数据及信息化:公司以数字空间底座为载体,以北斗和时空智能为信息资源整合手段,面向政府管理决策、企业经营发展、民众生活服务提供全方位的时空信息的采集、加工、管理、开发、应用与运营服务,主要包括大数据可视化、自然资源管理、智慧孪生城市、社会治理网格化、应急智慧一张图以及数字园区/景区/社区/校园等多种领域的应用服务,全面服务于全国各省市区(县)政务、经济和信息化、住建、水务、城管、公安、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国土、交通等政府部门。
2)科技旅游业务:公司基于高精度室内外定位技术、声光电、VR/VR、三维数据处理技术、全息投影等虚拟现实技术和自主研发的体感互动、数字沙盘、全息产品、魔幻剧场、飞翔影院、3D结构投影、AR/VR游乐设备、六自由度轨道车体验装置、沉浸体验式多媒体实景剧场、VR主题公园等八大系列50多个产品,为大型文旅企业、博物馆、规划馆、科技馆、展馆等提供文化旅游项目或场馆展览展示的内容策划、创意设计、施工建设、运营商与技术服务,打造文化和科技相融合的多媒体展示场景与文化旅游体验产品。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北斗高精度定位装备、高精度时空信息解决方案两大核心产品体系,具体如下:
(1)北斗高精度定位装备:该类产品主要以硬件设备形态面向客户,包括高精度定位接收终端、三维激光雷达、海洋探测、全站仪、车载高精度硬件等系列产品。
高精度定位接收终端产品:卫星导航接收终端(RTK)、北斗高精度手簿、北斗高精度平板等;
三维激光雷达产品:机载激光测量系统、地面三维激光扫描仪、车载三维激光移动测量仪、船载激光雷达、SLAM便携式移动测量系统、专业装备载体无人机等;
海洋探测产品:海洋定位定向设备、智能测量无人船、侧扫声呐、单波束测深仪、多波束测深仪、ADCP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超短基线水声定位系统、组合惯导等;
全站仪产品:安卓智能全站仪、长测程彩屏全站仪、小型化全站仪等。
车载高精度硬件产品:高精度定位天线、车载组合型(4G/5G+GNSS)天线、高精度定位单元、惯性测量单元(IMU)、地图定位传感器(IPM)等。
(2)高精度时空信息解决方案:该类产品主要以硬件、软件、技术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性解决方案面向客户,其中包括高精度时空数据、专业软件平台、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类型产品。其中:
高精度时空数据主要为基于时空智能技术和多维时空信息平台的高精度导航地图、实景三维地图、倾斜摄影数据、高精度行业专题图、自然资源调查数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智慧社区管理系统(如:
铁路/电力/水利等)等;
专业软件平台主要包括高精度定位算法引擎平台、时空数据生产处理平台、三维可视化平台,时空信息管理平台等;
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移动测量方案、航空测量方案、灾害监测方案、海洋声呐探测方案、机械控制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方案、公路边坡安全监测方案、车载高精度定位方案、组合导航方案、智慧施工方案、农机自动驾驶方案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3,282,374,793.38 | 3,800,240,965.46 | 3,791,527,119.26 | -13.43% | 4,038,475,025.62 | 4,038,475,025.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73,119,044.10 | 2,111,676,660.72 | 2,111,614,825.14 | -20.77% | 2,321,975,531.83 | 2,321,975,531.83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1,186,383,154.01 | 1,318,445,359.68 | 1,318,445,359.68 | -10.02% | 1,795,696,869.10 | 1,795,696,869.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6,675,977.36 | -109,713,788.28 | -109,775,623.86 | -288.68% | 47,303,825.78 | 47,303,825.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7,143,181.12 | -203,176,335.29 | -203,238,170.87 | -144.61% | 37,226,008.04 | 37,226,008.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80,226.85 | -37,951,007.19 | -37,951,007.19 | 2.82% | -217,528,695.58 | -217,528,695.5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34 | -0.1474 | -0.1474 | -289.01% | 0.0645 | 0.064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734 | -0.1474 | -0.1474 | -289.01% | 0.0645 | 0.064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48% | -4.85% | -4.85% | -17.63% | 2.14% | 2.14%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89,180,665.46 | 396,984,196.27 | 300,144,630.55 | 300,073,661.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573,908.69 | 36,106,484.23 | -18,050,793.24 | -406,157,759.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2,374,350.58 | -1,604,623.55 | -32,571,868.66 | -410,592,338.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803,253.08 | -52,928,197.58 | -50,808,128.84 | 154,659,352.6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5,91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9,01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廖定海 | 境内自然人 | 18.85% | 140,281,830 | 0 | 不适用 | 0 | ||||
廖文 | 境内自然人 | 5.83% | 43,349,696 | 0 | 不适用 | 0 | ||||
詹培华 | 境内自然人 | 0.80% | 5,971,382 | 2,30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74% | 5,484,588 | 3,941,159 | 不适用 | 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8% | 2,820,739 | 2,820,739 | 不适用 | 0 | ||||
沈建人 | 境内自然人 | 0.32% | 2,418,500 | 788,400 | 不适用 | 0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29% | 2,178,443 | 2,178,443 | 不适用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国防军工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9% | 2,147,600 | 2,147,600 | 不适用 | 0 | ||||
邹晴 | 境内自然人 | 0.27% | 2,040,700 | 230,700 | 不适用 | 0 | ||||
邓庆华 | 境内自然人 | 0.27% | 2,005,000 | 2,005,00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股东廖定海与股东廖文是父子关系,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事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广州源合智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合智创”)、广州同胞一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睿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汇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广州源合汇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总出资规模为人民币10,000万元。产业投资基金于2022年03月23日引入新合伙人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基金”),新兴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产业投资基金其余合伙人出资金额不变。在新兴基金参与产业投资基金后,产业投资基金的出资规模增加至人民币12,500万元。报告期内,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产业投资基金总出资规模将由人民币12,500万元调整至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新兴基金认缴出资金额由人民币2,500万元减少为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时间调整至2023年03月22日,产业投资基金其他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不变。此外,为进一步加强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能力,产业投资基金新增源合智创为产业投资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基金管理人共同负责产业投资基金的项目推荐、甄选与尽调工作。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1日、2022年03月23日、2022年03月24日、2023年03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关于公司减持光庭信息股票计划的进展事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择机减持光庭信息股票的议案》,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增加资产流动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所持有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庭信息”)股份总数不超过 235.3 万股(约占光庭信息总股本比例 2.5404%),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人员负责办理减持的具体事宜。
公司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2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光庭信息股份合计2,353,000股,约占光庭信息总股本的2.540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光庭信息股份合计926,224股,约占光庭信息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光庭信息股份合计1,426,776 股,约占光庭信息总股本的1.5404%。本次减持后,公司不再持有光庭信息股票,公司减持光庭信息股票的计划已实施完毕。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05月19日、2023年06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择机减持光庭信息股票的公告》、《关于公司减持光庭信息股票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3、关于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承诺及相关代偿的进展情况
1)协议约定情况
根据公司与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境科技”)25名原股东签订的《关于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应收账款代偿责任约定如下:
? 对于灵境科技2016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截止2019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即减去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下同)不超出1,000万元;
? 对于灵境科技在业绩对赌期内产生的应收账款,截止2022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不超出1,500万元;
? 若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超过上述标准,则公司可要求灵境科技参与业绩对赌的股东在2019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后30日内就应收账款的回收差异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代偿:应收账款代偿金额=应收账款回收差额x 35.2368%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07月29日、2018年04月25日、2019年04月13日、2020年0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资产的公告》、《关于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关于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关于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应收账款代偿情况
经公司计算所得的业绩对赌期内(即2017年度-2019年度)产生的应收账款的补偿款54,173,098.01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数据于2023年7月31日出具了《关于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业绩对赌期(2017年-2019年)形成应收账款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回收情况注册会计师执行商定程序的报告》(中汇会咨[2023] 8652号)。
3)应收账款回收承诺代偿的进展情况
针对灵境科技2022年12月31日未收回应收账款的代偿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05月15日向本次参与业绩对赌的股东发送《关于要求履行应收账款代偿义务的告知函》,与有关股东落实本次未完成应收账款回收的对赌承诺相关代偿事宜。公司已聘请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追收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当前,案件处于诉前调解阶段,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的《案件登记通知书》。后续,公司将继续向参与业绩对赌的股东进行追讨,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4、关于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相关应收账款实现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相关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铭”,原深圳中铭勘测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徐兴亮、张小珍签订的《关于深圳中铭勘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深圳中铭勘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应收账款代偿责任徐兴亮、张小珍承诺:
? 对于深圳中铭2017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即减去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下同)不超出600万元(考核限额);
? 对于深圳中铭在业绩对赌期内产生的应收账款(即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不超出1,700万元。
? 若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超过上述标准,则公司可要求徐兴亮、张小珍在公司或深圳中铭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后30日内就应收账款的回收差额(回收差额=应收账款净额-考核限额)以货币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额=应收账款回收差额(备注:徐兴亮、张小珍按照本次股权转让额相应比例分摊)
补偿额支付后的三年内,如相应的应收账款能实现部分收回,则补偿额可对应退回(收回额=退回补偿额,直至补偿额全部回补为止),超出三年,即使相应的应收账款继续能收回,补偿额也不再退回。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01日、2019年01月25日、2021年04月28日、2024年0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关于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关于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应收账款回收承诺的完成情况
针对深圳中铭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截止2023年12月31日深圳中铭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为17,329.14万元,参与业绩对赌股东未完成应收账款回收的对赌承诺。经公司计算按合作协议约定应补偿金额6,220.40万元。公司将按合作协议的规定,与相关股东落实本次未完成应收账款回收的对赌承诺相关代偿事宜。
5、关于贵州天地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相关应收账款实现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相关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贵州天地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通”)12名原股东签订的《关于贵州天地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深圳中铭勘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应收账款代偿责任12名参与业绩对赌的股东承诺:
? 对于天地通2017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即减去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下同)不超出500万元(考核限额);
? 对于天地通在业绩对赌期内产生的应收账款(即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不超出1,500万元。 ? 若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超过上述标准,则公司可要求天地通12名参与业绩对赌应收账款代偿责任承诺的股东在公司或天地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后30日内就应收账款的回收差额(回收差额=应收账款净额-考核限额)以货币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额=应收账款回收差额(备注:天地通12名参与业绩对赌应收账款代偿责任承诺的股东按照本次股权转让额相应比例分摊)
补偿额支付后的三年内,如相应的应收账款能实现部分收回,则补偿额可对应退回(收回额=退回补偿额,直至补偿额全部回补为止),超出三年,即使相应的应收账款继续能收回,补偿额也不再退回。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0日、2021年04月28日、2024年0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拟收购贵州天地通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公告》、《关于贵州天地通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关于贵州天地通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应收账款回收承诺的完成情况
针对天地通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地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为9,992.88万元,参与业绩对赌股东未完成应收账款回收的对赌承诺。经公司计算按合作协议约定应补偿金额3,821.79万元.公司将按合作协议的规定,与相关股东落实本次未完成应收账款回收的对赌承诺相关代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