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德邦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唐云先生、王福利先生和非独立董事解海华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唐云先生担任召集人,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唐云先生、宋红松先生和非独立董事解海华先生3人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唐云先生担任召集人,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名称审议通过议案
12023年2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议案》
22023年3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东莞德邦翌骅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3年4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2023年4月21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52023年8月11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3年9月23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72023年10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之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各委员在公司完成财务报告后,召开会议对公司财务部门提交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表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表进行了审议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

计变更(适用准则变动及国家最新法规要求除外)、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关于内部控制的汇报,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得到了有效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多渠道进行积极的协调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六)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参考同类市场可比价格定价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唐云、解海华、宋红松

2024年 4月 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