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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剑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章剑生)本人章剑生,作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章剑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浙江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人民政府专家法律顾问、安徽省人民政府专家法律顾问、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浙江省政法委特邀督查员、浙江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大地方立法咨询专家、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警察协会特邀理事等职务等。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曾先后赴美国、日本、英国、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等国家或地区参加学术会议或者从事学术交流活动,已出版《现代行政法总论》《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上下卷)《现代行政法专题》等代表性学术专著10部,主(参)编《行政法判例百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国家法学规划法学教材13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发表学术专论100余篇,主持《行政规划中公众参与原理与制度研究》《行政程序法研究》等国家、省部级课题10余项,《行政程序法学原理》《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等

多项研究成果荣获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奖等。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12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加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做出客观、公正判断,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1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本人于2023年12月上任,应出席董事会1次,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投票表决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章剑生1100同意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因本人于2023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后到年末,公司未召开相应会议,本人没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 法规政策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各类线上培训,学习2023年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四) 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通过与管理层深入交流,充分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献计献策,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章剑生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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