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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莫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李莫愁)

本人李莫愁,作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莫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中共党员。现任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党支部书记,兼任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东华大学会计系副主任。拥有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担任东华大学《财务分析》(上海市重点课程)《审计理论与实务》授课教授,曾任法国蒙彼利埃大学EMBA《管理会计》《国际金融报告与分析》、法国尼斯大学金融硕士《财务分析与估值》等课程的授课教授。李莫愁女士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多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价值投资者的财报分析》《风险导向审计准则实施效果研究》等著作,获上海市第二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优秀奖等奖项,及东华大学“第十七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等荣誉。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12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加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做出客观、公正判断,发挥了独立董事独立作用。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1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本人于2023年12月上任,应出席董事会1次,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投票表决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莫愁1100同意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因本人于2023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后到年末,公司未召开相应会议,本人没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 法规政策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各类线上培训,学习2023年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四) 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通过与管理层深入交流,充分了解公

司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就我们关心的重要事项进行说明与解释,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各项培训,按规定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关注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莫愁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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