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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泽霞女士、孙笑侠先生及非独立董事项奕豪先生组成,其中专业会计人士王泽霞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2023年12月,公司完成董事换届选举工作,选举独立董事李莫愁女士、章剑生先生及非独立董事朱善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专业会计人士李莫愁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表决。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审议结果
2023年4月21日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1、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 4、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7、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 8、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年4月28日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2023年8月18日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2023年10月17日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2023年12月15日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特别关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是否有所变更,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有无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并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对本公司的2022年年报、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

季度报告的审阅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会计报表,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证券法务部进行沟通,认为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会计报表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并发表认可意见。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同时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经了解,未发现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公司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都能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了经营风险,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该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外部审计的协调沟通

报告期内,为保障外部审计机构按计划顺利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在听取相关意见后,积极进行协调,实现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保证了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如期完成。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义务,充分发挥了对财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审查、监督与指导作用,提升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恪尽职守,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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