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33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19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保障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重要参股公司顺利开展业务所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相关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其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正,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39)。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0)。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