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发放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姓名 | 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项光明 | 董事长、总裁 | 2023-12-18 | 2026-12-17 | 126.22 | 否 |
朱善银 | 副董事长 | 2023-12-18 | 2026-12-17 | 101.80 | 否 |
陈革 | 董事、副总裁 | 2023-12-18 | 2026-12-17 | 116.42 | 否 |
朱善玉 | 董事 | 2023-12-18 | 2026-12-17 | 42.48 | 否 |
项鹏宇 | 董事、副总裁 | 2023-12-18 | 2026-12-17 | 10.40 | 是 |
项奕豪 | 董事、副总裁 | 2023-12-18 | 2026-12-17 | 105.17 | 否 |
李光明 | 独立董事 | 2023-12-18 | 2026-12-17 | 18.00 | 否 |
李莫愁 | 独立董事 | 2023-12-18 | 2026-12-17 | 0.71 | 否 |
章剑生 | 独立董事 | 2023-12-18 | 2026-12-17 | 0.71 | 否 |
王泽霞(离任) | 独立董事 | 2020-12-18 | 2023-12-17 | 17.29 | 否 |
孙笑侠(离任) | 独立董事 | 2020-12-18 | 2023-12-17 | 17.29 | 否 |
汪和平 |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 2023-12-18 | 2026-12-17 | 34.02 | 否 |
李玉燕 | 监事 | 2023-12-18 | 2026-12-17 | 43.80 | 否 |
王靖洪 | 监事 | 2023-12-18 | 2026-12-17 | - | 是 |
刘习兵(离任) | 监事 | 2020-12-18 | 2023-12-17 | 59.75 | 否 |
程鹏 | 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2023-12-18 | 2026-12-17 | 111.22 | 否 |
章小建 | 副总裁 | 2023-12-18 | 2026-12-17 | 87.62 | 否 |
程五良 | 副总裁 | 2023-12-18 | 2026-12-17 | 109.62 | 否 |
朱达海 | 副总裁 | 2023-12-18 | 2026-12-17 | 82.82 | 否 |
李建勇 | 副总裁 | 2023-12-18 | 2026-12-17 | 74.36 | 否 |
李凌 | 副总裁 | 2023-12-18 | 2026-12-17 | 77.22 | 否 |
合计 | / | / | 1,236.92 | /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 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8万元/年(税前)。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不领取董事津贴。
2、 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不领取监事津贴。
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三、 其他说明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二)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 根据有关规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