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具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79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无异议,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