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三院”)起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及第三人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担保物权确认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1973民初13768号)。公司于2023年12月收到东莞三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1973民初13768之一),东莞三院认定本案诉讼为重复起诉,裁定驳回公司的起诉,公司已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6日、2023年1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
二、本案诉讼的最新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粤19民终3886),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诉讼为重复起诉,裁定驳回公司的上诉申请,维持原裁定。
三、其他说明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采取了包括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担保物权确认纠纷诉讼等一系列措施。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代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了合计4,786.84万元损失保证金,作为弥补因标的资产抵押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相关损失的保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参与诉讼、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