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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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34,210.70万元,公司实收股本144,605.09万元,公司2023年度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1/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原因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909.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7.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5.98%。且由于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2023年度净利润仍不足弥补,致使公司2023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公司为提升盈利能力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优化公司资产,加快不良和闲置资产的处理;继续加大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继续加大对库存产品的处理力度,加快现金回收的同时,实现资产的优化,提升经营质量,提升盈利能力。
2、多种措施并举,努力改善公司主业经营情况,加强智慧照明领域的深耕细作,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顺应市场发展趋势,不断提升和创新市场销售管理模式;维护好现有的海外市场和客户的同时,严控费用,降本增效,合并精简管理部门和人员,提升运营效率。
3、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系,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现有制度流程体系,查漏补缺,防患未然,进一步推进规范有序、覆盖全面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发挥审计、财务、法律等部门的协同作用,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