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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汇成股份”)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970,65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82,699,425.28元,扣除承销费128,269,942.53元(不含增值税)、保荐费3,0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351,429,482.75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069,835.33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20,359,647.42元。上述出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8月12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1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132,035.9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00,961.92
利息收入净额B2200.79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31,615.74
利息收入净额C2340.9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32,577.65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541.69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F0.00
差异G=E-F0.00

[注]本报告部分合计数折算万元后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13020457191002958560.00已销户
本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47500000011685080.00已销户
本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4990301001003653220.00已销户
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5149026690105580.00已销户
合 计0.0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了上述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后,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产品名称购买金额购买日到期日本年收益是否赎回期末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5,000.002022-11-12023-1-3134.4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35天结构性存款12,000.002022-12-12023-1-530.6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33天结构性存款10,000.002022-12-302023-2-124.5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3,000.002023-1-32023-2-46.9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59天结构性存款6,000.002023-1-102023-3-1026.2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62天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2-32023-4-623.0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31天结构性存款7,500.002023-2-32023-3-616.9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500.002023-2-72023-3-75.3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00.002023-3-92023-4-105.0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61天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3-92023-5-922.65
受托方产品名称购买金额购买日到期日本年收益是否赎回期末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3天结构性存款6,000.002023-3-152023-6-1642.1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30天结构性存款4,000.002023-4-102023-5-108.7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1天结构性存款8,000.002023-5-122023-6-1218.0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32天结构性存款2,000.002023-6-152023-7-174.6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2天结构性存款4,000.002023-7-122023-8-149.15
合 计82,000.00278.63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12吋显示驱动芯片封测扩能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12吋显示驱动芯片封测扩能项目2022年12月2023年12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06月2023年09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公司为实施主体,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9月。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高公司研发的软硬件基础,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本项目针对凸块结构优化、测试效率提升、倒装技术键合品质、CMOS图像传感器封装工艺等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及营业风险,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汇成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汇成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汇成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汇成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2,035.9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615.7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2,577.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2吋显示驱动芯片封测扩能项目97,406.1578,000.0078,000.0027,382.3778,493.88493.88100.632023年12月7,516.8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980.845,000.005,000.004,233.375,047.3747.37100.952023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49,035.9649,035.9649,036.400.441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156,386.99132,035.96132,035.9631,615.74132,577.65541.6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经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了延期;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12吋显示驱动芯片封测扩能项目是以公司为实施主体,是公司利用现有厂区,在现有技术及工艺的基础上进行的产能扩充。项目达产后,公司12吋晶圆金凸块制造、晶圆测试、玻璃覆晶封装与薄膜覆晶封装产能将大幅提升。由于该项目需与其他产线配套使用,公司未针对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另设单独的管理、核算体系,故无法直接单独核算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为直观充分的披露募投项目情况,公司结合原有设备的产能情况和新增募投项目设备产能情况测算募投项目新增产量,再根据当期产品平均单价、平均单位成本、费用率等数据测算募投项目实现的效益(利润总额);注5:上表中合计值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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