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汇成股份: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内严格按照各项规则和要求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程敏女士和蔺智挺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吴海龙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程敏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2023.04.20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一致同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2023.04.26《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2023.05.29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一致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2023.06.16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一致同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

2023.08.10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致同意第一届董事会2023.08.23《关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一致同意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

告的议案》《关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一致同意《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致同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

2023.10.27《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

2023.12.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一致同意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审议前详细审阅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和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监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财务报告的披露工作符合《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平的要求,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天健所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的资格,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等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天健所参与审计的项目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经验,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怀疑,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天健所在执行公司年度审计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及时与天健所项目组就独立性、审计计划、人员资源安排、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对审计工作充分监督,督促天健所按照准则要求和时间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经过审核或审阅相关报告、文件,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天健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专项说明文件审慎、客观、准确反映了公司真实情况。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每个季度定期听取公司内审负责人报告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确认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没有发现值得关注的重大问题;审阅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年度和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对于内部审计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内审负

责人如实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进行反映,审计委员会经过追踪,确定相关部门已及时采取适当、有效的改进措施。

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季度汇报情况,审计委员会评价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良好。因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属于2022年新上市公司,属于存在非强制性披露的特殊情形,因此未编制和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但是披露了以2023年3月31日、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两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天健所保持了良好沟通,按照准则和天健所的要求出具相关声明和承诺;确保公司管理层向天健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允许天健所接触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信息,向天健所提供审计所需的其他信息,允许天健所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天健所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组织协调了3次审计沟通,分别就审计计划、初审意见、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充分交流。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规定的职责,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并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在公司经营中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

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审慎、勤勉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功能定位,加强对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监督,助力公司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