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圳能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SZNY-M05-15内部控制管理标准》,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司通过定期自查、现场检查、加强缺陷整改与考核等多种形式开展内控工作。2023年,组织本部及所属企业全面开展内控有效性自查,自查覆盖率100%;对86家单位重要业务和高风险业务的内控有效性进行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内控缺陷,下发缺陷整改通知,督促相关企业有效落实整改,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内控,提升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依据、程序和方法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本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管理标准。

程序:遵循公司《SZNY-M05-15内部控制管理标准》规定的程序执行。制定评价工作计划、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查、组建内部控制现场检查小组、内部控制有效性现场检查、内部控制缺陷沟通确认、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方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和内容

公司每年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全覆盖,按照内控体系监督评价检查“三年全覆盖”的要求以及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检查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2023年纳入评价检查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及所属深能热力(河源)有限公司、深能(河源)电力有限公司、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16家项目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置业管理分公司、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11家项目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33家项目公司、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及其所属2家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属湘乡光大燃气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物资分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分公司、深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疆区域9家项目公司等共计86家企业,纳入评价检查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68.7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2.8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党建与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燃料(燃煤、天然气)价格波动风险、人才储备风险、应收账款管理风险、安全生产风险、项目机会获取风险、战略实施风险、国际投资风险、电力市场交易风险、筹融

资风险、国际经营风险等十大高风险领域。

1.组织架构。公司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完成组织管控与管理体系优化设计。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公司股东大会、党委、纪委、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局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机制,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各工作细则均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和国资监管要求,确保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合法、合规、高效地运作,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绩优、诚信、规范、环保”的良好形象。

公司总部设置党委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行政管理部、组织与人力资源部、战略与运控部、财务管理部、安全与生产技术管理部、投资发展部、供应链管理部、科技与数智化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纪检监察与监事会办公室、审计风控部、产权法律部共14个职能部门,以及能源创新研究院、技术研究院、深能学习与发展中心、行政人事服务中心、招标中心、财务共享中心、审计中心7个支持性机构,实施公司管控职能。

公司规范所属企业法人治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法人治理原则,行使出资人权力,规范审核所属及主要参股企业“三会”议案,对产权代表请示、“三会”议案的提交程序与实质内容进行合规审查,并提出合规建议,尤其关注参股企业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注重通过议案审核规范参股企业法人治理,保障国有股东合法权益。产权代表均

能规范决策,决策风险得以有效控制。公司优化卓越体系建设,根据“十四五”中期规划调整并与战略规划融合,创新管理条线内容,进一步优化完善顶层框架设计,并部署修订工作标准、岗位标准。

2.发展战略。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实际,结合“十四五”规划目标、公司长效激励方案、工效联动机制等内容,制定年度主要经营目标,依据主要目标进行分解,体现战略引领作用;持续与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等战略客户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动落实战略合作,助推公司转型发展。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分类施策,坚持对标先进,注重系统谋划,将价值创造行动、新一轮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与公司战略运营有机统一,将价值创造的理念和要求有效融入到企业经营管理,打造具有深圳能源特色的管理体系,加快推动公司由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3.人力资源。公司启动组织管控与管理体系优化提升项目,完成公司系统及各业务条线培训工作,完成12家直管企业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顶层设计,加大人才招录力度;结合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中期回顾要求,进一步推动公司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和学习型组织建设。

4.社会责任。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进治污保洁、污染减排等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完成深圳市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年终考核工作,污染减排、治污保洁工程考核满分;所属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稳定可靠,全面实现设备投运率和减排目

标,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优良;盐田、南山能源生态园入选《深圳市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宝安等三座能源生态园获评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南山能源生态园获评“深圳市五星级工业旅游示范点”;以安全、健康、可靠为目标,完成好迎峰度夏、过冬及“两会”等期间保供任务。大力推进汕头市盐鸿镇对口帮扶,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完善便民服务设施,用好用活“人才驿站”,为引进人才提供支持服务,打造盐鸿镇党建及和美乡村新名片;深入开展提升村容村貌、燃气安全进万家等“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利用废弃池塘空地建设生态游园,打造居民居住核心区域的乡村振兴绿色窗口;扎实开展“一对一”挂点联系社区活动,前往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各村(社区)走访,慰问基层党员群众。公司完成《2022深圳能源社会责任报告》,全面展示2022年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成绩和亮点。

5.党建与企业文化。公司坚持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各级企业“党建入章”全覆盖,严格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并实施党建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提升公司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打造党建质量先锋品牌,实现“巩固提升一批、建优建强一批、示范典型一批”,着力深化“六建四创”能源先锋党建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建引领项目攻坚”“双献双创”行动以及“先锋行动”“堡垒行动”,积极投入“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行动,以党建引领实干笃行,为公司做好民生服务保障、绿色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

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公司深化政治监督,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定印发《集团2023年度监督工作要点》,明确深化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精准规范责任追究、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等四方面25项重点;持续深化“关键少数”监督,对新任职15名“一把手”集体廉政谈话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对11家直管企业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进行提名考察;前移监督重心,紧盯重点领域开展精准监督,加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公司高管履职合法合规性等程序监督;建立健全直管企业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案件处置等重要事项定期报告制度,健全完善运行顺畅的体制机制。

公司建立健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党委牵头成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重大风险分析研判会,每季度向公司党委和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风险研判情况。公司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跟踪监测机制,对年初评估出的重大风险按季度进行跟踪监测,密切跟踪风险变化情况;开展合规管理体系优化升级工作,制定公司《合规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以及合规管理工作机制,形成“1”个思想、“2”个机制、“3”个领域、“4”个到位、“5”张清单和“N”个制度的“12345+N”的项目成果。

公司积极配合完成深圳市国资委社会责任专题品牌推广内容采编和发布工作,开展地方国有企业责任课题研究,精心编写报送《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勇担能源保供使命》案例;深

度推进品牌视觉系统优化提升,完成公司品牌视觉识别体系的提升方案,强化公司品牌统一性,树立和维护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

6.资金活动。公司利用国内外评级稳定、资金市场认可度高的有利形势,不断提升整体资金管控能力,确保资金链安全;充分发挥公司、财务公司及香港财资中心资金内部融通功能,发挥资金的协调作用,支持所属企业发展建设;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和有利市场时机,积极开展债券发行及置换高息贷款,降低公司整体资金成本;通过创新的无追型出表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盘活经营性现金流,实现对上游煤炭供应商非现金结算零的突破,降低公司整体负债规模。

7.采购业务。公司深入推进供应链管理提升及数字化转型工作,已实现招采计划及集采信息化管理;深化完善采购计划管控模式,将采购计划贯通至采购各环节中,提高各级企业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前瞻性和严肃性;建立供应商信息双向沟通机制,汇总发布《集团物资采购供应商重点观察名单》,并通过《深能采购管理平台季度信息报告》定期向全公司通报供应商负面行为信息,推动物资供应商负面信息管理形成闭环。公司持续提升招标管理能力,优化完善制度建设、内部管控流程、监管深度等方面,严格年度招标计划审批,深入开展招标专项检查工作,推进招标标准化建设,提升招标管理的合规性和管理有效性。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全年稳定运行,网站性能指标得到提升,备份系统运行稳定;继续开展异地评标室的建设工作,优化异

地评标室标准,从采用内网模式的视频监控调整为采用物联网卡方式,提升了视频监控的质量;开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态势感知系统相关设备采购,将互联网出口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启用了异地评标的IP地址防范,进一步提升安全性。

8.资产管理。公司建立存货、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管理标准,规范资产取得、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处置、在建工程转固与核算等业务操作;建立资产减值管理标准,规范企业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财务核销行为,保障资产安全;完成梳理和设计数据资产目录及设计数据管理体系;实现IT资产管理线上化,建立完整的IT资产管理台账,IT资产管理更加方便和规范。

9.销售业务。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及建立分区销售与客户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客户开发覆盖率;通过搭建的CRM系统对客户信息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客户管理档案,提高市场拓展效能;积极拓展销售渠道,以传统销售渠道及“互联网+”新模式做好客户储备;稳步推进虚拟电厂技术研究与资源开发,参与广东省需求侧响应和深圳虚拟电厂建设,增强客户合作粘度,提升公司竞争力。

10.研究与开发。公司参与由中科院深圳先进研究院牵头承接的深圳市科创委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软课题《深圳市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与科技创新体系研究》,负责分析深圳市产业发展的低碳/零碳技术需求等研究内容;受深圳市国土规划发展研究中心委托,开展《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设施案例分析及能源新技术展望》课题;受邀参与课题研究《碳

中和目标下广东省电力脱碳路径及配套市场机制研究》。公司制定并发布各级标准6项,“固废焚烧超低控排关键技术”等2项成果通过行业科技成果鉴定;“特大型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超低排放关键技术研究”获得广东省环境卫生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产品,应用于新能源项目;攻克多项关键技术难题,成功自主研发国内首台1,100吨级大型焚烧炉排并实现商业运营,提升环保、经济效益。

11.工程项目。公司积极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提升项目高质量建设水平,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月、安全月等主题活动,发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手册》《示范工地亮点总结》等系列指导性文件;针对火电板块、新能源板块、环保板块项目制定专项跟踪台账,对重点环节和卡脖子问题实施针对性的监控与调度,跟进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成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突出质量监管专业性,强化质量目标管理;加强设计质量管理及质量目标考核,强化过程质量监督指导及技术创新管理,首次实现燃机、环保、新能源板块从课题立项、调研论证、专家评审、应用落实、效果评估等全链条闭环管理;按照“着力守牢安全底线”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强重大风险施工作业管控,督促了项目责任主体落实危大工程与风险辨识、预控,规范了危大工程管理;强化执行概算管理,深度开展造价对标管理,重点开展设计优化降造价,合理审减项目执行概算;加强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开工前策划工作,落实公司数智化转型战略,开发涵盖工程管理全业务链条、适合公司发展的工程管理系统,在气电项自上线运行,不断提升

工程建设管理效能。

12.担保业务。公司建立融资管理标准,规范担保行为,明确担保及抵押管理等业务范围和操作程序,降低担保风险;公司担保、抵押日常管理实行台账制度、跟踪和监控制度、报告制度,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禁止对自然人或非法人单位提供担保,禁止对与公司无产权关系的法人提供担保,原则上不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对于符合条件的担保事项,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担保事项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予以实施。

13.业务外包。公司借助第三方人力与技术优势,组织了外包作业专项治理等系列活动,排查整治重大隐患;加强专项行动统筹协调与督导落实,进一步提高排查整改事故隐患质量及发现解决问题的意愿能力水平;加强外包管理,将外包单位纳入发电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外包队伍管理;后续全面总结经验成效,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

14.财务报告。公司及时跟进准则及监管新要求,保证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业务发展不断规范会计核算,对统借统还、内部委托研发等业务进行规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会计准则执行,做好新旧准则衔接及会计政策变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全程跟踪财务审计,按时保质完成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15.全面预算。公司及时启用预算管理系统控制,对全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实现了线上系统控制,定期跟踪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厉行节约,督促

企业提高精细管理水平;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动态跟踪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在分析体系中搭建业务数据模板,及时跟踪和更新业务数据,及时汇总整理公司预算执行报告;定期组织所属企业进行月度、季度及年度盈利预测,及时掌握所属企业及公司目标完成进度,提前预判内外部因素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16.合同管理。公司严格把关合同审核,持续开展合同文本标准化,有效防控合同风险;审核公司及所属企业重大项目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合同部分内容提出法律意见,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维护招标方的利益;跟踪解决并购项目重大法律风险,指导开展并购项目的所属企业建立并购项目法律风险管理制度,明确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及法务人员管控职责及工作要点,落实所属企业主体责任。

公司对法律纠纷案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订和审核诉讼策略、诉讼方案,对诉讼案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开展2022年度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综合分析工作,分析案件的主要特点、发案原因,通过成功案例,提炼典型经验;研判法律纠纷风险趋势;完善相应管理及防范措施,以案促管,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17.信息传递。公司推进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发挥新OA的平台能力,不断深化功能应用,提供高效、简洁、稳定的一站式综合协同办公平台;部署金山文档中台应用,解决控件、公文编辑加载等问题,为未来共享文档编辑、查看能力打下基础;升级OA底层平台满足与文档中台集成要求;合同管理模块推广

合同水印等功能,实现合同备案从非结构化数据到结构化数据的整体迁移,极大提高了合同数据的可用性;开发融资租赁管理系统预计及业财融合方案并上线试用,打通数据流端点,为业务分析打下数据基础,为SAP替代做准备;建设融合视频会议系统,优化深能会议,实现虚实融合、内外融合、多终端融合。

公司始终坚持打造卓越上市公司的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连续第十五年被深交所评为“信息披露优秀单位”。

18.信息系统。公司开展数字化转型调研研讨,编制《集团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提出数字化转型总体实施蓝图“1216工程”;完成智慧大屏数据填报、数据采集、系统集成模块技术重构,完成资料站升级改造,正在开展前端展示重构;完成合并报表一期、资金管理系统一期建设;处理财务系统月结期间系统慢等问题,完成采购管理系统二期优化,增加采购计划管理、库存管理、出售管理等功能;推进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完成系统首次等保测评;推进工程管理系统和财务系统、采购管理系统的集成;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第一批次功能已上线;开展系统建设需求调研、厂商交流以及POC工作,为系统建设做好准备。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未发现财务舞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事项。

三、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一)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023年,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定性和定量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不同量化指标采用孰低原则确认缺陷):

基准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备注
税前利润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2%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2%≤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基准为经审计的近三年平均数
资产总额错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2%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2%≤错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5%错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5%
营业收入错报<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0.2%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0.2%≤错报<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0.5%错报≥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0.5%
所有者权益错报<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0.2%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0.2%≤错报<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0.5%错报≥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舞弊而造成重大损失事件的;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其他可能严重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相应的控制措施,或有措施但未实施;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中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一般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认定标准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基准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备注
资产总额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1%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1%≤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2%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2%基准为经审计的近三年平均数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处罚或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缺乏科学决策程序;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

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其他对企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其他对企业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认定标准的其他缺陷。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及所属企业已通过完善制度和流程以及加强制度执行等有效措施进行落实整改,已于当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四)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下发整改通知,督促被检查单位通过完善制度流程以及加强制度执行等措

施进行立行立改。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检查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整改完毕。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