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5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集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 √ |
5.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202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暨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2024年5月9日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8:0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栩
电话:0571-88581338
传真:0571-88581338
邮箱:hzgx@gxsl.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78
2、投票简称:杭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 √ |
5.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202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备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 |||
股东身份证号/股东注册号: | |||
股东账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