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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友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大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末,大华拥有合伙人270名、注册会计师1,47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勇军,199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陶秀珍,201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18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善武,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履职情况

大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2023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对大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大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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