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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股份:关于2023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以及2024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的工作,且公司按照相关制度向前述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了薪酬。同时,公司亦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2024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4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 2023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张亮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64.79
邓健岩副总经理现任143.33
徐劲副总经理现任107.22
陈瑜财务负责人现任47.94
合计----363.28

二、 2024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办公室制订并提议本方案。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 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业绩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季度绩效、年终奖。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AHR管理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1)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公司董事的,其薪酬依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具体拟定的2024年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为:

姓名职务年薪津贴备注
张亮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邓健岩副总经理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徐劲副总经理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陈瑜财务负责人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合计------

(六)其他事项

1、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在公司领薪的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月按照AHR管理中心部门确定的基本工资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季度绩效在每季度结束后发放,年终奖在全年结束后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23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24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4年全年基本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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