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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股份:关于2023年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一、 2023年董事薪酬情况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吴宪董事长现任61.87
何征董事、总经理现任61.87
于虹董事现任52.28
刘则安董事现任49.37
王文广独立董事现任10.00
盛宝军独立董事现任10.00
徐开兵独立董事现任10.00
合计----255.39

二、 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办公室制订并提议本方案。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职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 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业绩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季度绩效、年终奖。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AHR管理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其津贴按月发放。

2、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在公司领取其在公司所在其他岗位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具体拟定的2024年公司董事的薪酬情况为(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年薪津贴备注
吴宪董事长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何征董事、总经理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于虹董事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刘则安董事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王文广独立董事10.00
盛宝军独立董事10.00
徐开兵独立董事10.00
合计----30.00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在公司领薪的董事,每月按照AHR管理中心确定的基本工资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季度绩效在每季度结束后发放,年终奖在全年结束后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独立董事每年岗位津贴为税前10万元,其津贴每年按月发放,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4、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23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24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4年全年基本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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