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审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本人作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公司上述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签署:
李春荣、李剑刚、孙军、赵育龙、于北方、陈和平、陈建忠
监事签署:
顾京、蔡洁、徐燕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李剑刚、孙军、赵育龙、武东国、杨富荣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