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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66,238,358.5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7,457,014.76元,母公司2023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87,926,400.83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并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415,179,353股,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379,004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22,640,104.70元(含税)。

自2024年4月19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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