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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3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劲松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46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名,代表股份数量289,310,72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1389%。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53,903,9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289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5,406,7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8495%。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59,015,5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08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3,608,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3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35,406,7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849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4个议案。

1、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89,138,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843,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1%。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138,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843,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1%。

3、《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138,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6%;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843,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1%。

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138,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843,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1%。

5、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138,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843,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1%。

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310,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015,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310,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015,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138,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843,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1%。

9、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138,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843,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1%。

10、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310,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015,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028,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015,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周劲松、李冰玉、刘特元已回避表决。

12、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310,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015,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0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970,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68%;反对1,340,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675,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291%;反对1,340,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970,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68%;反对1,340,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675,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291%;反对1,340,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970,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68%;

反对1,340,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675,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291%;反对1,340,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4、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970,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68%;反对1,340,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675,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291%;反对1,340,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5、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970,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68%;反对1,340,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675,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291%;反对1,340,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6、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970,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68%;反对1,340,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675,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291%;反对1,340,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7、审议《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310,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015,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138,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843,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1,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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