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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96号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8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五层519A [100071]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第1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 00000096号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时空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时空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时空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北京大华核字[2024] 00000096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2页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时空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时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时空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时空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贺爱雅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丽芳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7号)核准,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727,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4.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23,37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发行登记费、信息查询专项服务费、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15,541,275.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4,482,094.6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17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462号验资报告。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56,215,729.9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00元;于2020年08月2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2,456,908.2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758,821.76元。此外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430,752.21元,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5,748,746.23元,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3,159.82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442,703.2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新发地支行、中国银行北京国际贸易中心支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

专项报告 第2页

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北京银行西单支行20000009503100035858939378,798,217.25199.53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北京国际贸易中心支行337670604113380,000,000.000.00活期存款
华夏银行北京新发地支行10241000000359233156,723,400.0080,442,420.26活期存款(注)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77010122001179362140,000,000.0083.46活期存款
合 计1,055,521,617.2580,442,703.25

注:华夏银行北京新发地支行期末余额中,其中8,000.00万元为7天通知存款,存于10241000000414424账号中。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

专项报告 第3页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银行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023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除此之外,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以前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认为: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

专项报告 第4页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时空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公司保荐人国盛证券认为: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专项报告 第5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2,448.2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75.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428.0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5,621.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35%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3,428.0172,775.8776,203.8876,203.880.0076,966.79762.91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428.0115,672.3412,244.3312,244.331,375.884,629.49-7,614.8437.8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0.0014,000.0014,000.0014,000.000.0014,025.2825.28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02,448.21102,448.21102,448.211,375.8895,621.57-6,826.6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在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所需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和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48个月,预计于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专项报告 第6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第7页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428.013,428.013,428.011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428.013,428.013,428.0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为降低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变更前变更后
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北京市购置办公场所15,672.34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租赁12,244.33

专项报告 第8页

变更后,“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金额减少3,428.01万元,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募投项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在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所需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和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48个月,预计于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 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该项目能够有效缓解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是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实保障,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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