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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4-030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徐毅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08,543,9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56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8,475,354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52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89%。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68,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6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89%。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1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04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1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04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1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04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1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04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1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047%;反对30,2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1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04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1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04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1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04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公司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1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04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1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04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或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1《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1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04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1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04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3《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1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04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1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04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徐毅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8,477,355股 13.02.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徐闻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8,477,455股 13.03.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朱建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8,475,855股 13.04.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陈劲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8,475,85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徐毅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201股 13.02.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徐闻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301股 13.03.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朱建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01股

13.04.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陈劲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01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4.01.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关晋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8,479,355股 14.02.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陆圣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8,475,855股 14.03.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李健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8,475,85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4.01.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关晋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201股 14.02.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陆圣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01股 14.03.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李健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01股

14.0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陆圣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付洋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8,479,355股 15.02.候选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魏庭龙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8,476,35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付洋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201股

15.02.候选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魏庭龙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201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认为: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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