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24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53,489,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黑芝麻 | 股票代码 | 00071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周淼怀 | 周淼怀 | ||
办公地址 | 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5楼 | 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5楼 | ||
传真 | 0771-5308050 | 0771-5308050 | ||
电话 | 0771-5308080 | 0771-5308080 | ||
电子信箱 | nfhzm000716@nfhzm.com | nfhzm000716@nfhzm.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023年以效益为中心,继续深化改革,产业和资源进一步优化,对低毛利业务或资金占用量大的业务进行调整。2023年报告期内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7,650.59万元,同比下降11.25%。
(一)食品业务
报告期内,除了传统的黑芝麻糊冲调产品、黑芝麻饮料化产品、以黑芝麻丸、黑芝麻糕、黑芝麻饼等为代表“黑养黑”品牌系列健康产品和烘焙、糖果类等产品之外,布局粗粮产品业务深耕大健康产业,具体说明如下:
1、黑芝麻品牌产品包括黑芝麻糊冲调类和黑芝麻饮料类产品,其中:黑芝麻糊系列产品传承中华美食传统,融合传统风味,沉淀了40年工艺精华,在品类上不断拓展,口味上不断创新,造就一款产品畅销40年的奇迹,报告期公司推出具备保健品资质的黑芝麻糊产品,获得良好试销效果;黑芝麻饮料类产品包括即饮装黑芝麻糊、中老年高钙黑芝麻牛奶等产品,以礼盒经营模式为主,报告期内中老年高钙黑芝麻牛奶获得较好的销量表现。
2、“黑养黑”品牌系列产品:该系列产品主要定位注重健康生活、食疗养生的年轻人群,产品融合了南方黑芝麻近40年沉淀的食品加工工艺技术精华,主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获得众多消费者的喜爱和青睐,为电商业务提供了新的增量,同时线下销售渠道也已有初步拓展。
3、烘焙、糖果系列类产品主要以外销为主,报告期内通过稳定老客户、积极开发新客户、新产品等系列措施,该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同比实现了一定增长。
4、粗粮产品针对注重健康生活、食疗养生的中老年人群,通过药食同源及多种地标粗粮原料组合,打造0添加概念的巴马粗粮膳食粉系列产品,报告期内该产品上市已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与青睐,正在拓展全新销售模式。
(二)大米经营业务
公司大米经营业务主要为大米加工和销售,产品包括富硒大米、食养大米、传统大米等大米等。公司的大米业务紧紧围绕国家优质粮工程开展,一方面确保大米的原粮品质,另一方面为公司其他食品深加工原料供应提供有力保障。公司大米业务拥有较为成熟、先进的生产系统,产品质量优良,并以南方黑芝麻品牌背书经营,品牌效益较为明显,在全国区域市场拥有较好的市场占有率。
(三)电商业务
公司的电商业务包括自有产品的线上经营和为其他品牌商家提供的互联网渠道运营业务,拓展网络直播、短视频、网红IP打造等业务。报告期公司根据电商行业的发展变化,加强经营风险防控,在2022年基础上继续实施业务整合优化升级战略,坚守效益优先策略,对毛利率低、资金占用大的经营业务主动优化淘汰,专注高毛利率品牌业务经营,虽因经营优化调整导致该项业务的营业收入有一定下滑,但经营效益提升明显,达成了公司经营上的调整优化目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4,445,660,520.05 | 4,681,847,405.14 | 4,684,731,430.78 | -5.10% | 5,097,231,461.19 | 5,099,492,990.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518,355,764.30 | 2,475,132,644.63 | 2,475,249,162.14 | 1.74% | 2,615,524,195.62 | 2,615,575,377.61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2,676,505,918.69 | 3,015,843,859.11 | 3,015,843,859.11 | -11.25% | 4,024,790,088.03 | 4,024,790,088.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078,204.46 | -140,391,550.99 | -140,326,215.47 | 130.70% | -109,100,045.85 | -109,048,863.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4,204,729.42 | -159,327,690.04 | -154,344,536.46 | 122.16% | -109,025,297.69 | -105,569,917.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0,270,595.74 | 258,868,476.27 | 258,868,476.27 | 8.27% | 579,194,066.76 | 579,194,066.7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8 | -0.189 | -0.189 | 130.69% | -0.147 | -0.14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8 | -0.189 | -0.189 | 130.69% | -0.147 | -0.1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3% | -5.52% | -5.52% | 7.25% | -4.09% | -4.09%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
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17,885,303.67 | 606,007,347.23 | 697,963,063.35 | 754,650,204.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354,260.62 | 7,038,888.96 | 26,678,777.28 | -993,722.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314,473.29 | 4,375,802.44 | 20,063,268.33 | 2,451,185.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509,900.88 | 78,659,081.91 | 81,648,997.01 | -4,547,384.0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9,56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2,14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64% | 227,946,277 | 0 | 质押 | 177,035,666 | ||
冻结 | 19,495,584 | |||||||
韦清文 | 境内自然人 | 3.34% | 24,823,400 | 18,617,550 | 质押 | 16,500,000 |
刘世红 | 境内自然人 | 2.94% | 21,848,768 | 21,151,701 | 质押 | 14,600,000 |
李汉朝 | 境内自然人 | 1.41% | 10,500,000 | 0 | 不适用 | 0 |
李汉荣 | 境内自然人 | 1.41% | 10,500,000 | 0 | 不适用 | 0 |
李玉琦 | 境内自然人 | 1.34% | 10,000,000 | 7,500,000 | 不适用 | 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7% | 5,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孙丽君 | 境内自然人 | 0.58% | 4,313,295 | 0 | 不适用 | 0 |
高培 | 境内自然人 | 0.19% | 1,440,000 | 0 | 不适用 | 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19% | 1,439,2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李汉朝、李汉荣、李玉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韦清文、李汉朝、李汉荣、李玉琦为黑五类集团的股东,其中李汉朝、李汉荣为兄弟关系,李玉琦与李汉朝、李汉荣为叔侄关系,存在关联关系;股东韦清文、李汉朝、李汉荣、李玉琦及黑五类集团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总股份为227,946,277股,其通过普通账户持有197,946,277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0,000,000股。普通股股东高培持有公司总股份1,440,000股,其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440,00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0 | 0.00% | 0 | 0.00% | 1,439,200 | 0.19% | 350,000 | 0.05%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孙丽君 | 新增 | 0 | 0.00% | 4,313,295 | 0.58% |
高培 | 新增 | 0 | 0.00% | 1,440,000 | 0.1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350,000 | 0.05% | 1,789,200 | 0.24% |
戴燕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陈碧雯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