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