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780,223.3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66,554,782.2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投资发展规划后得出的审慎结果,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产品研发及业务拓展等相关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
保障,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