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4-020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于同日召开的2024年度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蒋学鑫先生、鲍克成先生、蒋玉楠女士、黄尧先生、王礼鸿先生、胡金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明发先生、王文利先生、陈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职有效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7年4月18日;其中独立董事李明发先生至2025年9月22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公司届时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在上述期限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共同选举蒋学鑫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职有效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7年4月18日。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名单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其他委员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 蒋学鑫 | 鲍克成、黄尧、李明发、王文利 |
审计委员会 | 陈矜 | 黄尧、李明发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文利 | 蒋学鑫、陈矜 |
提名委员会 | 李明发 | 蒋学鑫、陈矜 |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矜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职有效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7年4月18日。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轲轲先生、张超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前述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年吕杨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职有效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7年4月18日。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张轲轲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自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职有效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7年4月18日。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一)总经理:蒋学鑫先生
(二)副总经理:王亚娟女士、张月月女士、鲍克成先生、周建民先生
(三)财务总监:张月月女士
(四)董事会秘书:邵森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职有效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7年4月18日。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且聘任张月月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邵森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蒋学鑫先生、鲍克成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王亚娟女士、张月月女士、周建民先生、邵森先生
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陈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为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职有效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7年4月18日。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夏长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仍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家职务;王韶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仍担任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职务;肖成伟先生、张瑞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陈炳龙先生、顾兴东先生、郭敬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其中顾兴东先生、郭敬新女士仍在公司任职。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822 0958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电子邮箱:IR@estonegroup.com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0日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王亚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2月出生,阜阳师范学院化学专业大专学历。1991年7月至1995年7月,任临泉县黄岭中学教师;1995年7月至2012年4月,任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物理化学分析所技术负责人;2006年1月至2011年4月,任蚌埠鑫源石英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任蚌埠鑫源石英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任蚌埠鑫源石英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4月,任蚌埠鑫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南京宏方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今,任安徽壹石通金属陶瓷有限公司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亚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17,712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蒋学鑫、王亚娟夫妇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27.8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亚娟女士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蒋学鑫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蒋玉楠女士为母女关系。除上述关系外,王亚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月月: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2月出生,安徽理工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0年1月,任浙江奋飞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0年3月至2012年7月,任江苏南瓷绝缘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12年7月至2014年3月,任南京福中集团财务经理;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任蚌埠鑫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4月至2015年5月,任蚌埠鑫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财务经理;2015年5月至2015
年6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6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9月至今,任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月月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0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张月月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建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月出生,长春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87年8月至2001年3月,任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工程师;2001年4月至2004年3月,任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品质部经理;2004年4月至2010年3月,历任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研发中心主任助理、科技管理部部长助理、高级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蚌埠硅基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蚌埠中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蚌埠硅基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蚌埠中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7月,任蚌埠兴科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1年11月,历任公司运营总监、安环总监;2021年11月至今,任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建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
周建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邵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6月出生,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2008年7月至2009年1月,任顶新国际集团资材事业群董事长室经办员;2009年2月至2012年5月,任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中小企业部/公司业务二部信贷业务经理、公司业务管理部产品经理;2012年5月至2015年8月,任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企业金融总部中级产品经理、副科长;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投资银行部高级产品经理;2016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金部高级投资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至今,任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深圳壹石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7月至今,任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蒋学鑫先生与邵森先生系舅甥关系。除上述关系外,邵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专员、董办经理;2017年8至2020年9月,任安徽省大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10月至2022年5月,任人和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主管;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主管、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