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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事项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56,406,653.16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23,434,390.07
其中:坏账损失23,434,390.07
二、资产减值损失32,972,263.09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9,119,095.74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66,929.49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8,540,300.98
商誉减值损失4,845,936.88
合计56,406,653.1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坏账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坏账损失23,434,390.07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9,119,095.74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66,929.49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根据联营企业经营情况,重估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8,540,300.98元

(五)商誉减值损失

通过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管理层对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市场行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上下游客户与购销价格情况等综合分析,同时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出具的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057号评估报告结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351,739,881.05元,包含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为23,317,540.05元,合计375,057,421.10元,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369,000,000.00元。

经测试,公司增资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本期存在减值。根据持股比例80.00%计算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845,936.88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6,406,653.16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56,406,653.16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决策的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的会计政策,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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