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270名,注册会计师1,47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141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支机构。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7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89亿元。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张瑞,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4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启彬,2018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姓名边俊豪,200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张瑞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行政监管措施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 |
1 | 张瑞 | 2022年3月10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专员办 |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三、工作方案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近年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华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大华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华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华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华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七、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大华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大华所《业务质量管理制度(2024年版)》将业务质量管理工作分为三个层面,即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风险管理措施。项目组层面复核是指传统的三级复核,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实施质量管理工作;项目质量复核是指复核合伙人的独立复核。这是新质量管理准则重点强调的针对公众利益实体和其他特定项目实施的事务所层面项目质量复核,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实施质量管理工作;风险管理措施是指质控内核会合议机制及其配套措施,是由质控部、质控内核会成员针对高风险项目在前两层级复核基础上补充实施的事务所层面的风险管理措施。在此基础上,对各个层次的质量管理工作做出具体要求。
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对本公司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风险管理措施。上述复核流程都得到了很
好的执行。
4.内部监控程序
(1)大华所在全所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
(2)大华所设计和实施的监控活动,包括定期的监控活动和持续的监控活动。
1)定期的监控活动包括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即大华所每年进行的执业质量检查。
2)持续的监控活动通常是日常性的活动,已经嵌入大华所的内部监控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在大多数情况下,持续实施的监控活动能够更为及时地提供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信息。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和整改方面的政策与程序
大华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大华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大华所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勤勉尽责,其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